危险化学品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办事指南四川成都市;
危险化学品不含仓储经营许可仅限票据交易四川成都;
01.事项名称:危险化学品(含仓储经营)经营许可;
02.实施主体:行政审批服务局
03.事项类型:行政许可
04.办件类型:承诺件
05.服务对象:企业法人及其他法人组织
06.设定依据:1.《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第三十五条;2.《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五条。
07.申请条件:符合《危险化学品经营许可证管理办法》第六条之规定。
08.申请材料:
(1)申请经营许可证的文件及申请书;
(2)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岗位操作规程的目录清单;
(3)企业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特种作业人员的相关资格证书和其他从业人员培训合格的证明材料。
(4)经营场所产权证明文件或者租赁证明文件。
(5)工商行政管理门颁发的企业性质营业执照或者企业名称预先核准文件。
(6)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预案备案登记表;带有储存设施经营危险化学品的,申请人还应当提交下列文件,资料。
(7)储存设施相关证明文件,租赁储存设施的,需要提交租赁证明文件,储存设施,新建,改建,扩建的,需提提交危险;
(8)重大危险源备案证明材料,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学历证书,技术职称证书或者危险物品安全类注册安全工程师。
(9)安全评价报告。
(10)办理流程:受理—审查—决定
四川成都市危化证审批,危化品经营许可证审核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