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成都市攀岩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审批条件及程序
攀岩体育项目高危险性经营许可证四川成都市办理指南;
一、审批依据:
(一)《全民健身条例》;
(二)《经营高危险性体育项目许可管理办法》;
二、审批条件:
(一)攀岩壁,设施等符合国家标准(GB19079.4—2014);
(二)至少配备1名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攀岩);
(三)有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包括安全岗位责任制,安全操作规程,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攀岩设施,设备,器材安全检查制度)。
三、审批单位:
四川成都市各区行政审批局
四、申请材料:
(一)申请书,申请书应当包括申请人的名称,住所,拟经营的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机构的名称,住所,经营场所,
(二)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检验机构,认证机构检查出具,需要合格证明的须出具合格证明。
(三)经营场所的所有权证明或使用权证明及复印件;
(四)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统一印制的社会体育指导员(攀岩)职业资格证书及复印件。
(五)安全保障制度和措施(攀岩活动人员须知,设施设备安全检查制度,治安保卫,安全救护,设备维修制度及人员服务岗位责任,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书面材料。
(六)工商营业执照及复印件。
攀岩场所体育设施符合相关国家标准的说明性材料:
01.人工岩壁:
(1)每条攀登路线的宽度不小于1.8米。
(2)每个顶端保护系统承载力不小于8kN。
(3)每个保护挂片与结构直接链接,承载力不小于8kN。
(4)岩板耐受静载荷不小于4kN。
(5)岩板耐受动载荷不小于6kN。
(6)支点孔抗拉力不小于3kN。
(7)保护绳使用登山动力绳,并符合GB/T23268.1的要求。
(8)安全带,头盔,铁锁,静力绳,肩带,挂片,膨胀灯,快挂,上升器,下降器,制动保护器等装备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9)有清晰,醒目的危险区域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10)有通讯设备;
(11)在醒目位置悬挂社会体育指导员(攀岩)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12)在醒目位置悬挂“攀岩活动人员须知”及安全警示。
02.自然岩壁:
(1)每个固定的顶端保护系统承载力不小于8kN。
(2)每个固定的保护挂片承载力不小于8kN.
(3)保护绳使用登山动力绳,并符合GB/T23268.1的要求。
(4)安全带,头盔,铁锁,静力绳,肩带,挂片,膨胀灯,快挂,上升器,下降器,制动保护器等装备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
(5)有清晰,醒目的危险区域警示标志和安全防护设施。
(6)有通讯设备;
(7)在醒目位置悬挂社会体育指导员(攀岩)姓名,照片,职业资格证书编号等信息。
(8)在醒目位置悬挂“攀岩活动人员须知”及安全警示。
四川攀岩高危险性体育项目经营许可证核发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