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市传出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事项指引;
四川成都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办理条件;
一、事项名称: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
二、设定依据: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回收处理管理条例》第六条:国家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实行资格许可制度,设区的市级人民政府环境保护主管部门审批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以下简称处理企业)资格。
三、受理单位:成都市各区行政审批局,成都市生态环境保护局;
四、申请条件:
1.具备完善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设施;
2.具有对不能完全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的妥善利用或者处置方案;
3.具有与所处理的废弃电器电子产品相适应的分拣,包装以及其他设备。
4.具有相关安全,质量和环境保护的专业技术人员。
5.符合(环境保护公告2010年第90号)关于发布《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资格审查和许可指南》的公告中相关许可条件。
五、申请材料:
01.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申请书;
02.相应证明材料;
六、办理流程:
01.申请人在四川政务服务网选择对应项目废弃电器电子产品企业资格申请栏目板块注册申报。
02.窗口人员网上预审,符合要件要件的受理,不符合要件要求的,补正后受理。
03.现场踏勘,审图,专家评审,审批人员审核批准。
04.公示:出具审批结果;
05.申请人携带纸质申请材料领取审批结果。
七、办理结果:
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许可证正副本。
成都市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资格证书申请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