互联网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四川成都市办理指南;
参考依据四川成都网络文化许可证申请业务经营;
2025年参考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网络游戏管理暂行办法》;
《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是什么?
是指经文化行政部门和电信管理机构批准,颁发给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互联网信息服务提供者的市场合法准入资质。
其中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是指以营利为目的,通过向上网用户收费或者电子商务,广告,赞助等方式获取利益,提供互联网文化产品及其服务的活动。
未办理《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处罚:
一、依据《互联网文化管理暂行规定》第二十一条:未经批准,擅自从事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停止经营性互联网文化活动,予以警告,并处30000元以下罚款,拒不停止经营活动的,依法列入文化市场黑名单,予以信用惩戒。
第二十二条:非经营互联网文化单位逾期未办理备案手续的,由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文化行政部门或者文化市场综合执法机构责令限期改正,拒不改正的,责令停止互联网文化活动并处1000元以下罚款;
成都市网络文化经营许可证申请范围:金牛区,锦江区,高新区,武侯区,青羊区,成华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新都区,龙泉驿区,天府新区,青白江区,东部新区,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邛崃市,崇州市,彭州市,简阳市,都江堰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