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论数据是如何收集、存储、使用,以及最终被删除或销毁,隐私安全问题始终存在。通过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 General Data Protection Regulation) ,欧盟理事会意在加强并统一对所有欧盟境内个人的数据保护。这项法规将影响所有使用欧盟管辖范围内的个人数据的组织。
2016年4月27日,欧洲议会通过了《一般数据保护条例》(简称“GDPR”).
2018年5月25日欧盟《通用数据保护条例》(GDPR)正式生效,并强制执行,赋予了组织在数据采集、保存或处理方面重要的法律责任。
企业申请通用数据保护管理体系GDPR认证的基本条件:
1.中国企业持有工商行政管理部门颁发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生产许可证》或等效文件;外国企业持有关机构的登记注册证明。
2.申请方的通用数据保护GDPR管理体系已按通用数据保护GDPR管理体系标准的要求建立,并实施运行3个月以上。
3. 至少完成一次数据保护/隐私影响评估、内部审核,并进行了管理评审。
4. GDPR管理体系运行期间及建立体系前的一年内未受到主管部门行政处罚。
5. 企业受到行政处罚,已经处理掉了,没有暂停营业
6. 申请范围不超出资质许可范围、不超出认证机构的业务范围;
7. 无违规转机构、无违法、无失信;
8. 申报人数与实际人数相差不超出20%;
9.提供企业业务相关的必备资质:如系统集成资质、安防资质等,并且保证资质的有效性和合法性。
申请通用数据保护GDPR管理体系认证的流程:
1、按照通用数据保护GDPR管理体系标准要求建立体系框架;
2、体系建立后,需要运行一段时间,最少三个月,产生三个月的运行记录;
3、向认证机构递交审核申请;
4、认证机构评估费用和正式审核时间;
5、认证机构将进行预审,在正式审核前排除一些重大的确失,同时让客户熟悉审核的方法危险评估,审查方针,范围和采用的程序。检查体系中遗漏和繁琐需要修改的地方;
6、认证机构将进行第二阶段审核,主要进行实施审核,查看程序规定的执行情况。认证机构通常将现场审核并给出建议;
7、如果能顺利完成审核,在确定清楚认证范围后,发放通用数据保护GDPR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在满足持续审核情况下,三年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