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策解读四川成都市新都区旅行社设立申请材料;
新都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旅游国内入境。
2026年依据《旅行社条例》《旅行社条例实施细则》,设立旅行社(国内+入境游)全程主要在“全国旅游监管服务平台”线上申报,需要上传以下资料:
一、全套申请材料清单:
1.设立申请书:含旅行社名称,地址,出资人,出资额,企业形式。
2.工商营业执照正副本复印件(经营范围含“旅游业务”)。
3.企业章程(加盖公章)。
4.法定代表人材料:身份证,法定代表人履历表。
5.经营场所证明:房产证或不动产权证,租赁合同(≥1年);办公场所实景照片。
6.营业设施设备证明:设备清单(直线电话,传真,电脑等)设备照片。
7.人员资料:3名导游的导游证截图,劳动合同,社保缴纳证明,经营管理人员(计调)履历,身份证明。
8.质量保证金缴存凭证或银行保函。
9.旅游安全管理制度,应急预案,合同管理制度等。
10.材料真实性承诺书。
二、关键注意事项:
1.经营地址不能是纯住宅,必须为营业用房,会上门现场核查。
2.导游必须签订劳动合同,需要有社保证明。
3.质保金:每增设1个分社,增存5万元质保金。
4.拿到许可证后,许可证要和营业执照一并悬挂在经营场所显眼位置公示。
5.只做咨询,票务代理不需要旅行社许可证,只要从事招徕,组织,接待旅游者,必须取得业务经营许可,否则属于无证经营。
四川成都市旅行社许可证,旅游业务经营申请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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