彭州市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成都市凭证申请;
简阳市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成都市凭证核发;
崇州市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成都市凭证材料;
2026年在成都市从事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经营企业应当向所在地设区市局备案,并提交符合《医疗器械经营监督管理办法》第十条规定的资料(第七项除外)。
受理备案的设区市局应当场对资料的完整性及内容进行审核,符合规定的予以备案,并在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网站公示经营备案编号。必要时,受理备案的设区市局在完成备案之日起3个月内,按照《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现场检查。
现场检查发现与提交的资料不一致或者不符合医疗器械经营质量管理规范要求的,责令限期改正,不能保证产品安全,有效的,由住所地区,县(市)市场监管部门负责日常监管的部门收集相应证明材料并审核后报许可审批部门,再由许可审批部门在四川省药品监督管理局审批系统内办理取消备案,并在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告,其他取消备案情形的, 参照执行。
四川成都市第二类医疗器械许可证,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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