团体标准如何申请团体标准申办流程条件团体标准代办需要准备资料
团体标准申请全流程指南
团体标准是由依法成立的社会团体协调相关市场主体共同制定,用于满足市场和创新需求的自愿性技术规范,在招投标、资质认定、市场准入等场景中具有重要的“软实力”价值。本指南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2025-2026年最新政策要求,详细说明团体标准申请的全流程操作、材料准备及关键注意事项,助力申请主体高效合规完成申报工作。
一、前期准备阶段
(一)明确申请主体与合作单位
1. 核心主体要求:企业不能单独制定团体标准,必须依托具有标准发布资质的合法社会团体,包括行业协会、商会、学会或有备案资质的产业技术联盟等。需提前核实社会团体的合法性(查看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与权威性,避免选择无权限组织导致工作无效。
2. 组建编制组:牵头企业(主编单位)需具备行业代表性,建议联合3-5家及以上相关单位(生产企业、科研机构、检测机构、用户单位等)组成编制组。其中主编单位高级职称人员占比宜不低于40%,确保标准的广泛代表性与专业权威性。
3. 明确权责分工:签订联合研制承诺书或合作协议,明确主编单位、参编单位的职责分工、知识产权归属及成果共享机制,避免后续纠纷。
(二)前期调研与可行性论证
1. 需求分析:聚焦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四新”领域,挖掘行业痛点(如技术不统一、质量参差不齐、安全隐患等),明确标准制定的必要性。例如针对智能穿戴设备精准度、新能源汽车充电安全等空白领域制定标准。
2. 可行性评估:从三方面开展论证:一是技术先进性,评估标准是否填补行业空白或优于现有标准;二是经济合理性,分析实施后能否降低企业成本、提升产业效益;三是可操作性,确保技术指标可量化、可验证。同时需确认标准不与现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冲突,且技术要求不低于强制性标准。
3. 对标分析:梳理国内外相关标准情况,若参考或等同采用国际标准,需提前准备对标分析表及必要性说明,明确差异点及采纳依据。
二、核心申请流程(2026年最新实操版)
根据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要求,当前所有团体标准申请需通过在线平台提交电子材料并实现区块链存证,整体流程分为七步,全程效率较传统流程提升40%,具体如下:
(一)第一步:提案与立项申请
1. 材料准备:向合作社会团体提交《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需加盖社会团体公章),核心内容包括标准名称、制定目的、适用范围、技术路线图、市场调研报告、拟参与单位清单及预期效益;同时附企业营业执照、社会团体登记证书、编制组成员协议等基础资质材料。部分社会团体(如上海市电力行业协会)还要求附上标准草案框架及实施风险评估。
2. 专家评估:社会团体组织专家组对提案进行评审,重点核查技术必要性、创新性、应用场景可行性及材料完整性。例如中国汽车工业协会要求草案需包含3个以上典型应用场景验证数据,未达标将被要求补充材料。
3. 立项批复:评审通过后,社会团体发文正式立项,明确项目周期、责任分工及关键时间节点(如起草完成时间、征求意见时间等)。若立项未通过,需根据专家意见修改完善后重新申报或终止计划。
(二)第二步:标准起草
1. 文本编写:编制组依据GB/T 1.1-2020《标准化工作导则 第1部分:标准的结构和编写》要求,撰写标准正文。核心章节需包含术语定义、技术要求、检测方法、检验规则、附录等,确保每个条款“可量化、可执行”,避免模糊表述。
2. 编制说明撰写:同步编写编制说明,核心内容包括:工作简况(主要工作过程、参与单位及人员)、编制原则、解决的主要问题、与相关标准的协调性、主要试验验证情况、知识产权说明、预期社会效益及产业作用、国际标准采用情况等。
3. 内部审核:起草完成后,编制组开展多轮内部审核,修正术语不统一、指标矛盾等问题,形成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初稿。
(三)第三步:征求意见
1. 公开公示:通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社会团体官网等渠道,对外发布征求意见稿及编制说明,公示期一般不少于30天;涉及消费者权益的,需专门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
2. 意见收集与处理:对收集的反馈意见进行汇总、分析,逐一明确采纳或不采纳的理由,填写《团体标准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意见处理率需达100%,对不采纳的重大意见需附详细论证说明,根据有效意见调整标准文本,形成征求意见稿修改版。若技术内容有较大改变,应再次征求意见。
(四)第四步:技术审查
1. 审查筹备:社会团体组织技术审查会,组建9-13名专家组成的审查委员会,其中需包含2名以上非起草单位专家,起草人及其所在单位专家不得参与表决。提前10个工作日将会议通知、标准送审稿、编制说明、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等材料提交给审查专家。
2. 评审表决:审查方式分为会议审查(会审)和发函审查(函审),无特殊情况优先采用会审。审查重点包括标准的技术先进性、合规性、可操作性及文本规范性,原则上协商一致;如需表决,需不少于出席会议代表人数的3/4(会审)或全体委员的3/4(函审)同意方可通过。
3. 修改完善:根据审查意见修改标准文本,形成标准草案(报批稿),并由审查委员会出具审查结论(会议纪要或函审结论表)。若未通过审查,需按意见修改后重新提交审查或终止计划。
(五)第五步:批准发布
1. 内部审批:报批稿经社会团体按内部程序审核批准后,以社会团体正式文件形式发布。
2. 标准编号:采用统一编号规则:T/社会团体代号+顺序号+年代号(示例:T/CBMF 231-2026),其中社会团体代号需自主拟定,不得与现有标准代号重复。
(六)第六步:备案公开
1. 平台备案:社会团体登录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完成自我声明公开,提交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标准发布文件、报批稿、编制说明、专利披露信息(如有)、审查结论等材料。
2. 信息公开:公开内容包括标准名称、编号、发布日期、实施日期等基本信息;鼓励公开标准全文或主要技术内容,涉及专利的需单独披露专利信息及许可声明(如免费许可、合理收费等)。
(七)第七步:后期维护与复审
1. 实施推广:社会团体负责标准的推广应用,可通过自律公约推动成员单位采用,也可推动标准纳入政府采购、招投标等环节。
2. 定期复审:标准发布后需定期复审,一般周期为5年;若技术快速发展、规范性引用文件失效或实施中发现重大缺陷,需及时修订或废止。
三、必备申请材料清单
申请材料需统一格式(PDF+封面+页码),电子归档管理,便于多轮修订和核查,具体分为基础材料包(必交)和进阶材料包(提升通过率):
(一)基础材料包(必交)
- 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申报单位营业执照扫描件及近三年年检合格记录;
- 《团体标准立项申请书》《标准草案(征求意见稿/报批稿)》及完整编制说明;
- 编制组成员名单、合作协议及联合研制承诺书(加盖各单位公章);
- 征求意见汇总处理表(含反馈意见原文、采纳情况及理由);
- 技术审查会议纪要、审查结论及审查委员会委员名单;
- 标准发布文件及编号证明;
- 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注册及备案所需的各类表单(按平台模板填写)。
(二)进阶材料包(提升通过率)
- 技术基础材料:法定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试验验证数据、典型应用案例及效果证明(如成本降低、效率提升数据);
- 知识产权材料:涉及专利的需提交专利清单、授权文件及专利许可声明;
- 政策支持材料:政府部门相关产业政策文件、资金补贴申请材料(如有);
- 行业应用证明:相关企业、检测机构的采用意向书;
- 国际标准对标分析表及译文(如参考国际标准)。
四、关键注意事项
(一)合规性要求
1. 严格遵循《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化法》《团体标准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确保标准内容不违反强制性标准,不侵犯他人知识产权。
2. 2025年新规要点:草案需包含数据管理、信息安全章节(如人工智能标准需明确算法透明度);制造业标准需设定碳排放上限等环保指标;所有材料需通过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公示30天,收集不少于30家单位意见。
(二)材料规范性要求
1. 标准文本格式必须符合GB/T 1.1-2020规范,术语统一、逻辑清晰,技术指标准确且可验证,避免模糊表述(如“应符合相关要求”“适当提高”等)。
2. 所有材料需加盖对应单位公章,扫描件清晰可辨;电子文件单个大小一般不超过10MB,可通过格式处理、文件拆分等方式压缩。
(三)平台操作要求
1. 社会团体需提前在全国团体标准信息平台完成注册,注册材料包括基本信息、标准制定程序红头公文、社会团体法人登记证书、内部部门及人员名单、自我承诺声明等,注册流程包括材料提交、初审、30天公示、复审四个环节。
2. 在线申报时建议使用360安全浏览器极速模式或Microsoft Edge浏览器,避免系统兼容问题;密码设置需符合“长度不小于8位,包含大写字母、小写字母、数字、特殊符号至少三种”的规则。
(四)知识产权披露要求
标准涉及专利的,需在申报时主动披露专利信息(专利号、所有权人、技术内容对应关系),并提交全部专利所有权人的许可声明,明确许可方式(免费或收费)及范围,未按要求披露的可能导致标准无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