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四川成都市办理流程;
如何申请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四川成都市条件;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单位设立申请条件:
1.主体资格:
仅限境内社会组织,企事业机构(不含外商独资或中外合资企业)。
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机构名称,章程符合国家法规。
2.人员与场所:
配备不少于3名广播电视机相关专业管理人员(如编剧,导演,摄像等),需提供简历及资质证明。
拥有固定办公场所(需提供产权证或租赁合同)。
3.合规要求:
法定代表人近三年无违法违规记录,机构未被吊销过许可证。
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办理审批材料:
01.书面申请报告:材料要求,说明申请理由,业务计划,人员资金情况。
02.机构章程;需要加盖档案查询章。
03.《广播电视节目制作经营许可证》申请表;
04.主要人员材料,包括作品,简历,培训证书等。
05.办公场地证明:房屋产权证明,租赁协议。
4.换证申请:
换证时需要审核以下内容:
执行广播电视法规,规章的情况;
节目制作,代理,交易等经营情况。
四川成都市广播电视节目许可证,影视制作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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