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做化妆品生产业务的需要涉及到许可证申请成都市;
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应当符合哪些条件办理资料及人员;
根据《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化妆品生产许可有关事项的公告(2015年第265号)》规定:对化妆品生产企业实行生产许可制度,从事化妆品生产应当取得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核发的《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另,申请新开办化妆品生产企业(含分类),应在完成试生产并自查合格后,向省局申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
企业想要化妆品顺利生产,在市场上销售,就必须要进行申请办理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生产许可证是国家对某种产品的生产条件并能够确保质量的企业,依法授予的许可生产该项产品的凭证,但是很对的企业,在进行化妆品研发和生产的时候会忽略生产许可证的申请。下面为您解答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的办理流程:
从事化妆品生产,应当具备以下条件:
(一)有与生产的化妆品品种相适应的生产场地,环境条件,生产设施设备;
(二)有与化妆品生产相适应的技术人员;
(三)有对生产的化妆品进行质量检验的检验人员和检验设备。
(四)有保证化妆品质量安全的管理制度;
(五)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的相关规定。
二、申请领取《化妆品生产许可证》应当向生产企业所在地的省,自治区,直辖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提出,并提交下列材料:
01.化妆品生产许可证申请表;
02.厂区总平面图(包括厂区周围30米范围内环境卫生情况)及生产车间(含各功能车间布局),检验部门,仓库的平面图。
03.生产设备配置图;
04.营业执照复印件;
05.生产场所合法使用的证明材料;如土地所有权证书,房产证书或租赁协议。
06.法定代表人身份证明复印件;
07.企业质量管理相关文件,至少应包括:质量安全负责人,人员管理,物料管理(含进货查验,产品销售记录制度等)设施设备管理,生产过程及质量控制(含不良反应监测报告制度,产品召回制度等)产品检验及留样制度,质量安全事故处置等。
08.工艺流程简述及简图(不同类别的产品需分别列出),有工艺相同但类别不同的产品共线生产行为的,需提供确保产品安全的管理制度和风险分析报告。
09.施工装修说明(包括装修材料,通风,消毒等设施。)
10.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测报告;
11.证明生产环境条件符合需求的检测报告,至少应包括:
(1)生产用水卫生质量检测报告;
(2)车间空气细菌总数检测报告;
(3)生产车间和检验场所工作面混合照度的检测报告。
(4)生产眼部用护肤类,婴儿和儿童用户护肤类化妆品的,其生产车间的灌装间,清洁容器储存间空气洁净度应达到30万级要求,并提供空气净化系统竣工验收文件,检测报告应当是由经国家相关部门认可的检验机构出具的1年内的报告。
12.企业按照《化妆品生产许可检查要点》开展自查并撰写的自查报告。
四川成都市化妆品生产许可证核发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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