旅行社设立审批四川成都市新都区办理条件及标准;
四川成都市温江区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核发条件;
从事国内旅游业务和入境旅游业务旅行社设立审批。
办理成都市旅行社许可证的法律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旅游法》;
2.《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社管理条例》;
办理成都市旅行社许可证的申办条件:
1.有固定的经营场所,申请者拥有产权的营业用房,或者申请者租用的,租期不少于1年的营业用房,营业用房应当满足申请者业务经营的需要。
2.有必要的营业设施, 营业设施应当至少包括2部以上的直线固定电话,传真机,复印机,具备与旅游行政管理部门及其他旅游经营者联网条件的计算机。
3.有不少于30万元的注册资本;
4.有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和导游:“必要的经营管理人员”是指具有旅行社从业经历或者相关专业经历的经理人员和计调人员:“必要的导游”是指有不低于旅行社在职员工总数20%且不少于3名,与旅行社签订固定期限或者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持有导游证的导游。
办理成都市旅行社经营许可证程序:
1.申请人先办理工商登记注册。
2.申请人提出申请,提交材料;
3.审核申请材料,实地核实营业场所, 20个工作日内作出许可或不予许可的决定,予以许可的,向申请人颁发旅行社业务经营许可证,不予许可的,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申请人到指定银行缴纳质量保证金。
四川成都市旅行社许可证,旅游经营许可证审批范围:锦江区,青羊区,金牛区,高新区,高新西区,高新南区,武侯区,成华区,龙泉驿区,青白江区,新都区,温江区,双流区,郫都区,新津区,都江堰市,彭州市,邛崃市,简阳市,金堂县,大邑县,蒲江县,东部新区,天府新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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